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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次數:4303來源:鳳凰樹文化
2018,圖書出版業的生死大考
鳳凰樹文化/原創
一、出版選題與出版質量問題:
1.從2017年起,國家對出版選題、出版質量等控制得特別嚴格,是20年來最嚴格的。
2.內容敏感、問題復雜,尤其是屬于國家重大題材的書稿,審稿周期長,出版難度大。
3.文字功底不好、思想貧乏、格調不高、題材或內容同質化的書稿,出版難度很大。
鑒于以上種種因素,我們或許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只要愿出錢就能出書的時代已經過去。
4.由于對出版物質量要求提高,出版機構需要投入更大人、財、物力對書稿進行加工,以符合語言文字規范、編輯出版規范、國家對出版物的政策要求與質量要求等。
過去民營出版機構把排版編校好的書稿交到出版社,出版社走“三審”流程,只要沒有政策性的問題與明顯的質量問題,基本上書號、CIP數據、印發手續等就陸續批下來了?,F在的實際情況是,民營出版機構三校不算數,出版社既要審,還要編輯校對,相當于兩頭花錢,重復工作,以防止少數負責人不懂文化、專業人才缺乏、社會責任感不足、唯利是圖的民營出版機構與個別專業知識不足、自以為是的作者沆瀣一氣,暗渡陳倉,蒙混過關,出版各種專業水平、藝術水平與學術水平不高,存在質量問題、政策問題等其他問題的不合格書稿。
因此,自2017年起,大部分出版社的出版管理費(含書號管理費、審稿費、印刷過賬費等)就有過不同程度的上調,有的出版社甚至不惜撕毀與民營出版機構達成的明文或不成文的合作協議,短時間內一而再、再而三上調收費標準。
民營出版機構礙于我國的二元出版體制(出版社是國營的,有權直接向國家申請書號;民營公司則只能通過出版社間接申請書號),雖然苦惱不堪,火燒火燎,心如湯煮,卻不敢對出版社有太多的怨言:首先,出版社也只是個小媳婦,一切都要聽婆婆的。其次,民營出版機構如果還想在出版圈混,今后還得跟出版社合作。
出版業與其他行業一樣,越來越呈現“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發展態勢。對主要從事圖書出版服務的中小民營出版機構來說,相對更為弱勢,不想坐以待斃,要么快速轉型,要么金盆洗手,除此之外沒有更多的選項。
二、書號大幅削減,減量提質:
1.2018年,圖書出版工作歸口到中宣部直管后,坊間消息稱國家削減書號10萬個,相當于在2017年約30萬個書號的基礎上削減了三分之一,因此今年書號資源驟趨緊張。
2.2018年民營出版機構最直接的感受是,原來書號不是問題,現在書號再次成為一種稀缺的行政資源,成了一個最大的問題。不少出版社在6月份時就用完了全年的書號,新書出版只能等到2019年3月前后。一個企業,人工成本、辦公成本等如此高,如何能夠空轉9個月?
很多長期與民營出版機構合作從事出版服務的出版社編輯,每天要接幾十個電話,大多是平時合作的出版機構打來的,還有來自微信、QQ上的各種憂心忡忡的問詢,然后要作各種解釋,簡直到了崩潰的地步。作為出版社編輯,他們手頭的權力也很有限,自己也在辦公室待著沒活干,只能被動等待上面的消息。其實,真正崩潰的不是出版社,而是民營出版機構, 因為它們要直面生死考驗。
3.部分出版社還有少量書號,但費用較之前漲了1-3倍,或捂盤惜售,或待價而沽。
4.由于出版業剛剛歸口到中宣部,高層人事工作也在不斷調整中,方方面面的工作有待理順,接下來還會進一步采取什么措施,目前還不是很明朗,只能觀望。因此,2018年下半年是否會補放書號,2019年是否繼續進行書號總量控制等等問題,還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
三、紙價問題:
近年,由于大氣污染問題,國家環保部門加強了對造紙業等污染行業的直接干預。
每逢出現或即將出現大氣污染問題,環保部門就要求造紙廠停產、減產,直接影響到紙張生產與產量,導致紙張價格大幅上漲。
2017年以來,每噸紙張價格較以往上漲2000-3000元不等,遇上紙張原材料供應淡季,有些紙張價格漲幅更高。
四、印刷問題:
1.印刷周期大幅延長:
印刷業對大氣也有一定污染,由于與造紙業相同的問題,因此也經常被環保部門要求停產、減產,導致印刷周期大幅延長,以往7-10天能印刷完的圖書,現在至少要30天左右才能印刷好,碰上局部地區特定天氣變化,政府臨時加大監管力度,可能印刷時間更長。
2.印刷成本增加:
由于國家環保部門要求印刷材料、印刷生產、印刷產品達到環保要求,傳統印刷廠往往需要投入少則幾百萬、多則數千萬進行技術改造,加上人工成本、物價上漲等因素,印刷成本也不斷攀升。
五、如何化解出版政策調整帶來的糾紛?
(一)出版社: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民營出版機構無疑是中國出版行業的生力軍,它不僅促進了中國出版業的健康發展,也為國家穩定就業做出了貢獻。
作為出版社,在與民營出版機構合作過程中,應率先垂范,不急功近利,不唯利是圖,不搞一刀切,不輕易毀約,以免把民營出版機構置于一個十分尷尬的境地。尤其是對認真做書的民營出版機構,出版社應給予適當傾斜,必要扶持,避免挫傷民營出版機構的合作積極性。
(二)民營出版機構:
1.與作者(委托出版方)簽訂好出版合同,規避物料成本、出版管理成本等大幅上漲的風險。
2.就出版合同中雙方未約定或未考慮到的條款,與作者(出版委托方)進行溝通協商,取得作者(出版委托方)的理解。
3.平時注意向作者(出版委托方)介紹語言文字規范、編輯出版規范及國家出版法規與政策,以及與出版業關聯度高的造紙業、印刷業、物流業等方面的知識與信息。
(三)作者(委托出版方):
對因國家出版政策調整導致的出版成本上升,作者(委托出版方)應理性看待,因為這是國家意志,不以個人或某個機構意志為轉移。作者(委托出版方)應與出版機構溝通協商,妥善解決出版糾紛。
1. 民營出版機構經營靈活,能夠為作者(委托出版方)提供不同于出版社的個性化的、專業化的、高效的出版服務。
2. 民營出版機構人員精干,善于精打細算,作者(委托出版方)選擇與他們合作,在出版費用上往往能夠獲得更多的實惠。
3.出版圖書,與其他形式的宣傳價值與意義不一樣,與做硬性宣傳相比,它的滲透性更強,更能獲得廣大受眾的信任。
4.出版圖書,與做電視廣告、網絡廣告、報刊廣告等相比要便宜很多。
5.出版業是一個大進大出的行業。
6.出版業是政策性很強的行業,國家政策上的一點風吹草動,都會影響到它,往往比對報紙、刊物、網絡等媒體產生影響更大,持續時間更長。
7.出版業是一個高腦力、高強度的技術性行業,同時也是一個勞動密集性行業,其人工成本也是比較高的,民營出版機構需要有合理的利潤空間來保證企業的運營與發展。
事實上,出版行業一直以來是一個整體利潤偏低的行業。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肩負人類文明薪火相傳重任的出版業回歸應有的合理的價值,不僅是應該的,也是必要的。
但悲摧的是,當出版社大幅提高出版管理費用后,出版一本圖書的整體出版成本隨之大幅上漲,經濟條件一般的作者痛苦指數隨之上升,但作為從事出版服務的民營出版機構卻很難再往上加碼。通過什么樣的途徑獲得更多收益,這是民營出版機構亟待解決的問題。